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多项措施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浏览 2372 次 发布日期:[ 2012-12-21 ] 字号: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文件,对优化市场准入和发展球环境,支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制定若干具体政策。
根据这份文件,工商部门将鼓励文化产业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文化事业单位名称或者符合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其他名称。
这份文件指出,工商部门将认真办理涉及文化企业的股权出质登记,为文化企业以股权作为担保进行贷款融资提供保障,切实解决文化企业资金紧张、融资难问题。
工商部门将积极引导、支持传统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通过实施商标战略发展壮大,培育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打造知名品牌。支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
此外,工商部门还将加度保护文化企业的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知识产权。加大对文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战略,为文化企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指出,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中,工商总局办理了32家新设立出版企业的登记注册,目前全国共登记文化企业111.36万户,并开展了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试点工作,首批在7个省市确定了9家试点单位,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奖金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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