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规定声音可注册商标 抢注大战一触即发
浏览 2083 次 发布日期:[ 2013-10-12 ] 字号:
新修订的《商标法》近期受到社会关注,记者昨天从业内了解到,新法禁止“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众多企业面临改换企业包装及各类宣传品的选择,而由于今后声音也可以被注册成商标,不少企业和公司正在积极着手准备,第一时间去注册自己的或者有市场价值的“声音”商标。 “声音”大战一触即发 “神州行,我看行”或成商标 葛优身着笔挺的西装一竖大拇哥,浑厚的富有辨识度的声音随之响起:“神州行,我看行!”“噔!噔噔噔噔!”一听,就知道播放的广告是英特尔的。“我一定会回来的!”听到这样的话,多数孩子都能准确告诉你:“这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经典台词……” 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今后这些带有标签化的“声音”也可以被注册成商标。 商标是企业的一张“名片”,如果将声音作为标志性的“名片”,前提是这种声音耳熟能详,让人一听到就联想起这个企业,或者某个产品。商标网上交易平台“淘标网”总经理罗成说,当葛优说出这句“神州行,我看行”后,大街小巷就出现了很多模仿的产品广告词:某某某,我看行。而电台也经常出现各种模仿葛优的声音,做着各类产品的宣传。 “葛优的这句话,完全有条件注册成商标。”罗成认为,中国移动公司今后如果不把特征鲜明的这句广告词注册成商标,很有可能被他人抢注。 记者仔细查询,新《商标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熟悉商标的人都知道,由于企业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再加上此前不少公司及个人以抢注他人商标谋利,汉语中几乎含义较好的两个字、3个字甚至4个字的词汇已全部被注册成商标了。”北京百世福达知识产权公司总经理王浩认为,新《商标法》允许声音注册成商标,无疑是开辟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海量资源库。 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上半年,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累计注册量分别为1221万件、817.4万件,有效注册商标已达680.8万件,位居世界第一。 记者获悉,不少企业正在积极筹划自己的“声音”商标,由于商标是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之一,企业对透露这方面的信息讳莫如深。王浩透露,有一家服装企业就多次咨询该如何用声音,给自己的网店打上鲜明的印记?“如何让消费者一登录,就能听出,我是一家正宗的旗舰店?”另一家通讯行业企业负责人说,音乐的吸引力大于文字,他们希望能订制一段“声音”,作为企业产品的开机音响。 “其实在国外,索尼电影公司、麦当劳、肯德基都有自己的声音商标。”王浩说,企业不管如何转换广告风格,都会在广告最后打出自己的声音商标。而事实上,富有鲜明特征的声音并不少,比如Windows启动时的声音,苹果、诺基亚手机的铃声,QQ网友登录的敲门声,“新闻联播”的开始曲,“恒源祥,羊羊羊”等。 业内人士预测,新《商标法》实施后,“声音大战”或将一触即发。随着无线网络的普及,多媒体广告不仅在网络上,还可以出现在手机微信、博客及各类APP应用上,为自己打上“声音”商标,必将引发企业的无限创意。 消息援引: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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