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不准生产标注“特供”字样白酒
浏览 1955 次 发布日期:[ 2013-12-4 ] 字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通知称,目前白酒生产仍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控制工作。 通知要求,企业要按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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