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商标成功代理“花非花”驳回复审案,成为通过撤三扫除在先权利障碍最终获得商标的典型案例
浏览 2824 次 发布日期:[ 2020-5-27 ] 字号:
2018年1月份委托人找到我司,欲申请注册第31类“花非花”商标,经代理人查询已有相同商标在先注册,后经对许多信息的分析了解,我司代理人为委托人策划了如何获取该商标权利的系统方案,委托人听取了代理人的建议,并积极应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最终于2019年7月4日收到驳回复审决定书,委托人主要商品获得初审。该案件成为我司通过撤三扫除在先权利障碍最终获得商标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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